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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

2020-08-04 11:29

原标题:北京万东医疗(17.480, -0.02, -0.1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1.7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季季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联储证券【储金1号121期】收益凭证、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建信信托-建信安享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97天、105天、161天、32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19年10月16日,公司以1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恒大烟台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理财计划到期日为2020年10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万东医疗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2019-041)。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赎回部分本金829万元,6月30日赎回本金7,236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全部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为8.50%,获得理财收益568.63万元。

  2、2020年3月16日,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理财计划到期日为2020年7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万东医疗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2020-004)。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5,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5.30%,获得理财收益88.05万元。

  3、2020年6月4日,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兴业银行(16.100, 0.33, 2.09%)“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1M),该理财计划到期日为2020年7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万东医疗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2020-017)。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5,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40%,获得理财收益14.44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及全体股东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0年7月6日,公司以3,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季季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封闭期为97天,之后开放日可退出,本金及收益分红将在T+2工作日到账。

  1.1、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季季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产品期限: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12日

  1.3、相关费用:

  1.3.1 托管费为0.02%/年;

  1.3.2 管理费为0.5%/年。

  1.4、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造成违约后,其他当事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由于管理人、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管理人和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计划财产或投资者损失,管理人和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是管理人和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一方当事人依据本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赔偿的损失,仅限于直接损失。

  2、2020年7月7日,公司以2,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储金1号121期】收益凭证”。产品封闭期为105天,之后开放日可退出,本金及收益分红将在T+2工作日到账。

  2.1、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储金1号121期】收益凭证

  2.2、产品期限: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10月22日

  2.3、预期收益:

  2.3.1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4%(年化);

  2.4、违约责任:产品发行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对自身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违反法定义务或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构成违约行为,应当对自身的行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产品发行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被监管部门依法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妥善处理有关事宜。违约方依据本合同向受影响方赔偿的损失,仅限于直接损失。

  3、2020年7月13日,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封闭期为161天,之后开放日可退出,本金及收益分红将在T+5工作日到账。

  3.1、产品名称: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产品期限: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12月21日

  3.3、预期收益和相关费用:

  3.3.1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5.4(年化)%;

  3.3.2 托管费为0.05%/年;

  3.3.3 管理费为0.3%/年;

  3.3.4 产品管理人对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提取60%作为管理人业绩报酬,剩余40%归投资者所有。

  3.4、违约责任:管理人、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计划财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7,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了“建信信托-建信安享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1、产品名称:建信信托-建信安享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1】类信托受益权

  4.2、产品期限:2020年07月31日至2021年6月17日

  4.3、预期收益和相关费用:

  4.3.1 业绩比较基准:6.5%/年;

  4.3.2 固定管理费:0.25%/年;

  4.3.3 保管费:0.02%/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联储证券季季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范围包括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现金、同业存单、国债、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各类金融债券(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2、联储证券【储金1号121期】收益凭证主要投资范围用于补充产品发行人的运营资金。

  3、首创证券创赢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现金类等债券类投资品种。该集合计划可以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4、建信信托-建信安享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受托人将按照固定收益类产品性质进行投资。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财务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加强对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一)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众成证券,是综合性券商,注册地为深圳。

  ■

  2、受托方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需要说明的关系。

  4、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查阅受托方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受托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为北京市国资委所属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证券公司,公司与受托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

  2、受托方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

  3、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需要说明的关系。

  4、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

  损失的情况。公司查阅受托方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

  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三)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立于2003年,由中国建设银行(6.220, 0.07, 1.14%)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

  ■

  2、受托方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

  3、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需要说明的关系。

  4、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查阅受托方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为1.7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9.26%,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会计处理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浮动收益型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1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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