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产经| 配资| 港股| 房产| 理财| 大盘| 原创| 融资| 汽车| 公司| 综合| 黄金| 金融| 滚动| 股市行情
金融www.300163.cn

您的位置:主页 > 金融 >

珊瑚树金融专家评判金融期货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

2020-11-04 13:40

珊瑚树金融专家评判金融期货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

目前做市商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无形交易市场,金融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也被“移植”到期货市场。

金融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主要类型
 

 
在全球市场上,做市商制度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特许交易商制,另一种是多元做市商制。
 
特许交易商制(垄断型做市商)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做市商制度,由交易所指定一个做市商来负责某一只股票的交易。垄断型做市商是每只股票唯一的提供双边报价并享受相应权利的交易商,必须具有很强的信息综合能力,能对市场走向做出准确的预测,因其垄断性通常也可以获得高额利润。特许交易商制的优点在于责任明确,便于交易所的监督考核,缺点是价格的竞争性较差。
 
多元做市商制(竞争型做市商)是伦敦股票交易所和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主要做市商制度,每一只股票同时由很多做市商负责双边报价。多元做市商制的优点是通过做市商之间的竞争,减少买卖价差,降低交易成本,也使价格定位更准确。在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竞争也会使市场比较活跃,交易量增加,但由于每只证券有几十个做市商,因此各个做市商拥有的信息量相对分散,降低了市场预测的准确度,减少了交易利润,同时也降低了做市商承受风险的能力。
 
实行做市商制度的纳斯达克市场获得了极大成功,目前做市商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无形交易市场,并为全球创业板市场所效仿,同时,做市商制度也被“移植”到期货市场。目前引进做市商制度的期货品种及期货交易所有:香港交易所的指数期货和利率期货、新加坡交易所的新元利率期货、东京国际金融期货与期权交易所的美元对日元汇率期货、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活牛期货和天气期货、纽约商业交易所的天然气期货和铝期货以及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德国期货交易所等。
 
金融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报价机制
 
目前全球证券交易机制主要有两种:指令驱动机制和报价驱动机制。
 
完全的做市商制度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期货交易制度,其主要特点:一是客户订单都是在与做市商进行交易,客户之间并没有直接的交易;二是做市商可以采用连续报价的方式不断地向市场报出价格,也可对客户询价进行应价,客户通常在看到做市商报价之后才选择是否进行交易。
 
因此,实行做市商制度的市场机制被称为报价驱动机制,由做市商发出报价来驱动市场的成交。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指令驱动机制,又叫竞价交易制度、委托驱动制度,是买卖双方将委托指令下达给各自的代理经纪人(交易所的会员),再由经纪人将指令下达到交易所,在汇总所有交易委托的基础上,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完成交易。现在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和四家期货交易所均采用竞价交易制度。
 
1986年,伦敦交易所在竞价交易制度中引入做市商制度;1997年,纳斯达克在做市商制度中引入竞价交易制度,逐步形成了混合交易制度,目前已广泛运用在全球各衍生品市场中。
 
集合竞价即所谓间断性竞价,其买卖订单不是在收到之后立即予以撮合,而是由交易中心将在不同试点收到的订单累计起来,到一定时刻再进行撮合。连续竞价机制下,交易和价格会在交易日的各个时点连续不断地进行和形成,只要存在两个匹配的订单,交易就会发生。
 
混合交易制度的出现突破了原有的竞价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的范围,成为一种新的交易制度。与混合交易制度相比,纯粹做市商制度更显得是一种为解决流动性不足而采用的“权宜之计”。可以预计,在市场流动性有了很大提高后,纯粹做市商制度的不足将逐步暴露。

来源:华经财富网;编辑:admin



股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