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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

2020-08-01 19:11

原标题: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亏损1.41亿元左右,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约-36.74亿元左右(上述预测数据均未经审计,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9年年报为准)。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3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存在因无法在预计日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而被暂停上市或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未能在2020年8月25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的相关条款。

  一、公司存在因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而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起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6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二)项等的规定,公司股票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触及第13.2.1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其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3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存在因无法在预计日期披露年度报告而被暂停上市或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疫情等原因,公司未能在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2019年年报披露日期延期至8月2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如不能在2020年8月25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将依照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12.7条,如公司未能在2020年8月25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停牌。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13.2.1条,如公司因上述事项1导致停牌,且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应当复牌,并再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14.1.1条,公司在发生上述事项2后的两个月内,如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停牌并可能被暂停上市。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14.3.1条,公司在发送上述事项3后的两个月内,如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于2020年1月23日第一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4),于2020年3月2日第二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1),于2020年4月30日第三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77),于2020年5月9日第四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85),于2020年5月14日第五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88),于2020年5月20日第六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90),于2020年5月26日第七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94),于2020年6月5日第八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102),于2020年6月13日第九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110),于2020年6月19日第十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113),于2020年6月23日第十一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116),于2020年7月1日第十二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128),于2020年7月9日第十三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130),于2020年7月16日第十四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136),于2020年7月24日第十五次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138)对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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